财政部12月24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宣布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其中,将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的进口货物全面实施零关税。
具体看,此次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分为调整进口关税税率和出口关税税率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在进口关税税率方面,为积极扩大进口,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将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包括新增对杂粕和部分药品生产原料实施零关税,适当降低棉花滑准税和部分毛皮进口暂定税率,取消有关锰渣等4种固体废物的进口暂定税率,取消氯化亚砜、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单体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等。
此外,除此前已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协定税率降税方案继续实施外,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的进口货物将全面实施零关税。根据《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附件信息,此次进一步降税涉及货物数量达到8549项。而从该表降税幅度较为明显的商品来看,则包括冷鱼、墨鱼、鲜鸡蛋、燕窝等商品。
在出口关税税率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化肥、磷灰石、铁矿砂、矿渣、煤焦油、木浆等94项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有分析指出,调整进口出口关税是对外开放的需要,有利于营造长期健康稳定的经济发展外部条件。经调整后的关税也有利于发挥好关税统筹利用国内外市场不同资源的重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