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美国农业部(USDA)修订阿拉斯加狭鳕鱼产品标准,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所有的狭鳕鱼产品加工企业必须符合美国食药局(FDA)法规以及美国商务部(USDC)海产品检验计划要求并获得批准,企业要符合21CFR第101部分-标签、21CFR第117部分、21CFR第123部分、50CFR第260和261部分法规要求;需要获得水产品检查计划的现场审核认证;所有水产品分包商、供应商和承包商均应实施食品防护计划;
(2)产品的可追溯性信息,包括生产批号和每批对应的生产日期、企业编号、每批次的数量和总净重;
(3)冷冻鳕鱼片或块应符合美国冷冻鱼片块等级A级标准;
(4)进入市场的食品必须符合所有适用的标签法律和法规。满足农业部采购的要求程序,运输集装箱铅封采用耐腐蚀有序列编号,运输到目的地前不得更改;
(5)-18℃下存储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6)含有牛奶、鸡蛋、鱼、甲壳类贝类、坚果、小麦、花生、大豆、芝麻以及含有相关食品成分之一的蛋白质,高度精制的除外,应进行过敏原声明;
(7)阿拉斯加狭鳕块验证。应提供来自阿拉斯加鳕鱼的文件:原材料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无添加剂、保存时间-18℃下未超过12个月等相关可追溯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