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进口食品网官方网站! 找供应商   服务项目   会员登陆

致力成为海内外客商信赖的贸易桥梁、合作使者! 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服务热线0754-88485995

热门关键词:方便食品副食品休闲食品酒类糖果饮料生鲜/水产品乳制品饼干/曲奇 冲饮品 橄榄油巧克力

联系我们 Contact
联系电话:0754-88485995

联系邮箱:food@importfood.net

联系传真:0754-88485995

公司网址:www.importfood.net

总部地址:汕头市黄河路19号智汇时代雅园4幢1012号

政策法规 大仓策划 · 进口食品 · 品牌运营:(0754)82553777 我们恭迎您的来电!

您当前的位置: 首 页>综合资讯>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8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作者:  来源:海关总署  发表时间:2022-9-22 9:30:57   浏览:

  为扎实推进口岸环节非冷链货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增“已实施预防性消毒”(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 774-2021)规定:“预防性消毒为在没有明确的传染源存在时,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的消毒。”)申报项目,该项目为勾选项,包括“是”和“否”两个选项,进口货物境内收货人或其报关单代理人如已开展“预防性消毒”则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二、实际进境货物必须填报“已实施预防性消毒”和“启运日期”。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9月19日

 

 

进口食品网公众微信.png

文章地址:http://importfood.net/Show/?Cid=28769

转载声明
我们所选编的内容(或图片)部分源于网络将尽量注明出处。
但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广泛性,不能确保与每位作者联系。如果您是相关内容的原创作者,欢迎随时联系小编认领。如您对我们的分享有异议,有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联合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