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发布对虾及其产品进口要求

发表时间:2023-3-22 浏览:
  2023年3月8日,针对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一对虾养殖场近期发生白斑综合症,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对虾及产品进口要求,严控与进口对虾及产品相关的生物安全风险。主要要求包括:(1)未蒸煮和去头去壳(不包括最后端及尾扇)对虾,须摘除肠线,经出口前、到岸后检测未感染白斑综合症病毒、黄头病病毒;或(2)产品业已蒸煮;或(3)属水饺、点心类深加工食品(去头去壳);或(4)为压碎(去头去壳)、裹粉、半熟等有包衣产品;(5)进口对虾及产品必须标识“for human consumption only" and "not to be used as bait or feed for aquatic animals”(仅供人类食用,不得用于水生动物鱼饵或饲料)。
 

进口食品网公众微信.png


上一篇:澳大利亚制订进口月饼的条件下一篇:日本修订食品标签标准

转载声明
我们所选编的内容(或图片)部分源于网络将尽量注明出处。
但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广泛性,不能确保与每位作者联系。如果您是相关内容的原创作者,欢迎随时联系小编认领。如您对我们的分享有异议,有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国外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