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关于对进口水果“白名单”企业实施顺势监管的通告
为促进外贸保稳提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物资安全高效通关,深圳海关根据“守法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自10月1日起对进口水果“白名单”企业实施顺势监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进口水果“白名单”企业应为深圳关区属地纳税的非失信企业,能够承诺积极配合海关税收征管、依法履行纳税责任;与深圳海关实现ERP系统对接,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有意愿加入进口水果“白名单”的企业可向主管的属地海关提出申请。对已加入进口水果“白名单”的企业,如经查发现不符合准入条件,或存在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形的,深圳海关将立即将其剔除出“白名单”。
二、深圳海关对纳入进口水果“白名单”的企业实施顺势监管,在检疫审批、实验室检验、口岸检查、检验检疫证明签发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管理;根据一般贸易或寄售贸易等不同贸易方式,实行集约化价格管理;提供企业协调员服务,解答企业的通关疑难问题。
三、深圳关区进口水果“白名单”企业名单由深圳海关综合评定后,在深圳海关网站公布并实施动态调整(第一批“白名单”企业见附件)。
特此通告。
深圳海关
2022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