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综合资讯 > 最新资讯 > 海关总署对巴基斯坦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发表时间:2021-6-23 13:29:04 浏览:次 因从进口自巴基斯坦1批次冻金线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和1批次冻章鱼的4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6月26日起继续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M/s. Tri Star Seafood(注册编号为T-362/2014)的进口申报8周。 上一篇:海关总署对厄瓜多尔2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下一篇:昆明海关助力云南出口水果畅销“一带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