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防黑心蛋危害食安 元旦起“破壳蛋”禁做液蛋
中新网12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近年黑心液蛋事件频传,台当局“食药署”祭出食品安全新制,明订蛋壳破裂且蛋液流出的“破壳蛋”,将不可作为液蛋原料,并订定杀菌、未杀菌液蛋的卫生标准,违者可重罚新台币300万元,2020年元旦实施。
2017年苌记泰安遭检调查获以逾期蛋、破壳蛋混制成液蛋产品卖给烘焙、餐饮业者,来年又爆出元山蛋品使用过期破壳、长蛆蛋混制蛋液,引爆食安危机,也让液蛋原料规定不明问题浮出台面。
为订定液蛋原料标准,“食品药物管理署”邀集产、官、学界共同讨论,决议未来只有2种蛋可作为液蛋原料,一是蛋壳完整无裂痕的蛋,二是“裂壳蛋”,即蛋壳破裂但蛋壳膜完整、无外在污垢黏附且内容物无泄漏的蛋品。
此外,相关草案中也明订,凡是蛋壳破裂且蛋液流出的“破壳蛋”,将不可作为液蛋原料。
除了避免黑心液蛋危害食安,“食药署”也一并针对杀菌、未杀菌的液蛋订定相关卫生规范,用来制作提拉米苏、美乃滋等含生蛋的食品须选用杀菌液蛋,且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至于需要高温烘焙的蛋糕等产品,则可选择发泡性较好的未杀菌液蛋作为原料,但未杀菌液蛋的生菌数不仅须符合一定限量,外包装也要标示“本产品须使用于生产经充分加热或其他足以达到有效杀菌之食品”警语。
蛋品食安新制将于2020年元旦起上路,届时全台液蛋业者都须符合上述规定,“食药署”及地方卫生单位将针对液蛋业者进行突击检查,违者将依法开罚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