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广东在行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建立完善地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机制,是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紧迫需要,是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有力举措。为此,广东市场监管特别推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广东在行动#专栏,展现广东市场监管系统在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方面的举措和行动。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食品销售企业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要求,指导督促企业建立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广东省食品销售企业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表(示例)》和《广东省食品销售企业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示例)》两份工作指引(简称《工作指引》),明确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
据了解,《工作指引》细化了食品销售企业日管控、周排查记录表格,帮助食品销售企业统筹安排、系统解决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表》侧重销售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健康管理等关系到企业每日规范运行的关键节点,要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日落实检查;《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侧重对日管控发现问题进行回顾、落实整改和食品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含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货查验记录、现场制售、食品贮存、运输过程、委托生产等内容,要求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主导落实排查。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督促全省食品销售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落细,要求基层监管人员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材料作为监督检查的内容,加快《规定》在全省落实落地,确保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附件 (点击图片可放大)
1.广东省食品销售企业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表(示例)
2.广东省食品销售企业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示例)
原标题:《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广东在行动⑲ | 制定食品销售企业日管控、周排查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