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进口韩国甜椒检验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大韩民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关于中韩进出口甜椒检验检疫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允许进口产品
在韩国温室种植的不同栽培品种的甜椒(Capsicum annuum var. grossum)。
三、生产设施要求
韩国输华甜椒的温室、包装厂及冷藏库应经中方审核认可并注册。
四、植物检疫要求
(一)进口韩国甜椒应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由韩方检疫合格。
(二)进口韩国甜椒不得带有下列检疫性有害生物:接骨木蚜Aphis sambuci Linne、蔬菜叶象甲Listroderes costirostris、三叶草斑潜蝇Liriomyza trifolii Burgess、樱草植食螨Phytonemus pallidus、琉球球壳蜗牛Acusta despecta Grey、棉花黄萎病菌Verticillium dahliae、番茄斑萎病毒Tomato spotted wilt virus。
(三)进口韩国甜椒不得带有昆虫、螨类、烂果、土壤,不得混有枝叶等其他杂质。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每批进口韩国甜椒须随附韩方出具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栏中注明:“该批甜椒符合《韩国甜椒输华检验检疫要求》,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六、食品安全要求
进口韩国甜椒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七、包装要求
进口韩国甜椒必须用干净卫生且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的全新包装材料进行包装。每个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标注甜椒的种类、产地(区、市或县)、国家、温室及其注册号、包装厂及其注册号等信息。每个货物外包装需用中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八、其他
获得注册登记的韩国甜椒企业名单、植物检疫证书样本,请访问海关总署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