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空港指定监管场地集聚效应,按照海关总署“查验合一”监管要求,将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整合进入成都双流机场货站,同新建的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一并接受海关总署验收。其中,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于2014年12月经原国家质检总局验收并投入使用,2019年5月成都海关对整合后的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进行预验收;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于2017年7月经原国家质检总局获批筹建,于2019年2月正式动工建设,7月通过成都海关预验收。据悉,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进口肉类和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建筑面积共计1251.5万平方米,总投资1700万元。
在当天上午召开的验收工作见面会上,验收组听取了成都市双流区政府、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航空地面服务公司、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就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情况、运营能力、人员资质、检测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验收工作见面会后,验收组深入进口肉类和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现场进行实地验收,详细了解进口肉类和冰鲜水产品查验平台、待检和扣留区、查验专业技术用房、存储冷库等设施配备建设及配备情况。
当天下午,专家组开展内部评审,在随后召开的验收工作总结会上,马军副司长指出,在指定监管场地建设过程中,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申报、建设等各项工作,成都海关与当地党委政府紧密合作,在短时间内建成了高标准监管查验场地。马军副司长要求,要认真做好后续完善工作,在指定监管场地正式开展进口业务后,成都海关要继续加强业务指导,依法依规做好监管工作。双流机场海关、双流区政府、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航空地面服务公司均表示对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全部接受,将认真领会,并全力抓好落实,确保进口肉类和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尽快投用并规范运行。
近年来,为抢抓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战略机遇,成都双流空港口岸大力发展推动进口指定监管场地建设,陆续申建并稳定投运植物种苗、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水果等空运进口指定监管场地。2019年1—9月,空港口岸监管货运吞吐量39.5万吨(含航油)、同比(下同)增长15.1%,货值3404.8亿元、增长16.8%;空港指定监管场地共进口特殊商品货量5306.06吨、货值5390万美元,其中冰鲜水产品货量2202.4吨、占总货量41.5%,货值2072.9万美元、占总货值38.5%。
成都市双流区作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重要区域,坐拥四川省唯一的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双流国际空港,同时拥有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际快件中心等重要开放平台,对外开放窗口效应凸显。此次指定监管场地接受海关总署验收,待正式投入使用后,将极大地提升国际贸易的便利性,缓解当前肉类市场供需紧张关系,在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同时,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成都双流国际空港口岸功能,提升口岸竞争综合实力,助力双流打造“中国航空经济之都”,助推成都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成都海关、成都市双流区航空经济局)